恭親王奕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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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恭忠親王愛新覺羅·奕訢(1833年1月11日-1898年5月29日),號樂道堂主人,滿洲愛新覺羅氏、道光帝第六子,咸豐帝同父異母兄弟,生母為靜妃博爾濟吉特氏,道光帝遺詔封「和碩恭親王」。統稱「六王爺」;清末洋務派、總理衙門首領,保守派對其鄙稱「鬼子六」。身後諡「忠」(清宗室諡「忠」者唯奕訢與多爾袞二人)。 道光帝立儲時,在四子奕詝和六子奕訢之間猶豫不決。道光三十年(1850年)以宣宗遺詔封「皇四子奕詝立為皇太子,皇六子奕訢為親王」,遺詔雙諭封是清朝遺詔首例。娶桂良之女為福晉。咸豐朝期間,奕訢的政治地位並不很重要,他只有在1853年到1855年之間擔任領班軍機大臣。1860年,在第二次英法聯軍中,奕訢授命為全權欽差大臣,負責清國與英、法、俄的談判,並且簽訂了《北京條約》。1861年,咸豐帝過世,奕訢與慈禧太后合謀發動辛酉政變,成功奪取了政權,處死贊襄政務王大臣載垣、端華、肅順等人,被授予議政王之銜。奕訢是洋務派人物,支持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等人的洋務運動,鎮壓太平天國,人稱賢王。清流派呼為「鬼子六」。 從1861年到光緒十年(1884年),奕訢任領班軍機大臣與領班總理衙門大臣,同治四年(1865年)三月初五,遭到編修蔡壽祺彈劾「攬權納賄,徇私驕盈,目無君上」,因遭到慈禧太后猜忌而被革除「議政王」頭銜,但依舊身處權力中心,允許在內廷行走。同治八年(1869年),慈禧太后親信安德海被殺,為慈禧太后所恨。同治十二年,奕訢不同意修治圓明園,更為慈禧所怨。光緒十年(1884年)中法戰爭爆發,奕訢所指揮的軍機處進退失據,和戰不定,最後軍隊敗退,慈禧太后藉口「委靡因循」,罷去一切職務,令居家養疾。武英殿大學士寶鋆、吏部尚書李鴻藻、兵部尚書景廉、工部尚書翁同龢同時被貶。一直到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敗戰以後才再度被起用,但當時奕訢老邁,更無鬥志,毫無作為。從1894年到1898年逝世為止,任領班軍機大臣與領班總理衙門大臣。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四月初十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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