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過世寫訃文給姨媽,是要寫姨媽還是姨丈的名字?
回答 (3)
🔷 依傳統觀念和禮節,母喪訃聞的受文者為姨丈。
因為姨媽嫁人成為姨丈的家族了。
母喪是父親(子女)的家族籌辦喪事,父親(子女)家庭的人際(外交)關係之對象是姨丈家庭(代表人:姨丈)。
# 姨媽是血緣關係,感情上較親密;所以,姨丈姨媽致贈花籃等奠儀給母喪,也是以姨丈的名義致贈的。
# 母喪訃聞的受文者為姊(妹)夫,姊妹(夫)致贈奠儀署名也是姊(妹)夫,原因同上所述;但是,姊妹敬獻母喪的牲禮、冥紙等祭品,通常不正式署名的。
寫姨媽的,因為從你母親的角度看,姨媽跟她比較親,姨丈嚴格來說不是非去參加你母親的葬禮不可,你直接寫姨丈的名字其實是相當不尊重他的,因為你繞過你姨媽直接通知姨丈,這就很像是我有事情要跟我祖父說,卻沒讓我父親先知道,那傳統上來講的話我祖父會先讓我去默寫十遍家族輩分跟各長輩姓名,然後再重新先跟我父親說然後得到父親的表達指示並同意後才能跟祖父說。當然現在沒有以前那麼硬了,但寫訃文這種非常正式的書面表達,禮節還是確實做到比較好。
收錄日期: 2021-04-25 13:07: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10319111832AABPDiI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