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學者又開始扶乩唸咒,收驚驅邪,口中唸唸有詞EQ管理。
升學掛帥的考試教育,讓那些追求音樂的學子們,成了師長眼中 "不可教"的朽木。
什麼時候,台灣人懂得生命中至少需要有一項不求回報的追求?
但我還是有疑問?
Music soothes the savage beast.
Music has charms to sooth a savage breast,
上述兩句中,到底說的是豺狼虎豹的兇猛野獸? 還是喪失理智,兇橫霸道的野夫?
更新1:
我想再請教一下,the savage beast 和 a savage beast 的差別在那裡?
更新2:
兩句都使用 savage beast,這一部份無所爭議。差別在於冠詞 the 和 a 的使用。 能否針對冠詞的使用對語意解讀上的影響,加以說明?
更新3:
Sorry,我一開始即將 savage breast 讀成 savage beast,卻一直沒發現錯誤。 我的電腦字體小,我一開始認定是 beast,之後就視若無睹還有個 r 這問題我問的也不好,多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