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兩句基本的文法結構(詞組編排動詞時態等)都沒有大問題,但是用詞(詞語是否正確)便有點問題,跟要表達的內容不配甚至說用錯字詞。
第一句的equipment是用錯字
我估這句講的是醫生檢查的設備(器具)而不是機器,這些檢查或測驗裝置或用具是有一個專用的字叫instrument而不是equipment。instrument包括手拿的檢查工具或大型儀器例如超聲波機/x光機/MRI機...都統稱instrument。當然還可以附加形容前置組合:diagnostic instrument(檢查/診症儀器), medical instrument(醫學儀器), surgical instrument(外科手術儀器)...
第二句的to handle problems跟took some documents的因果關係不明確。雖然詞語和寫法上沒有錯,但是handle problems是很籠統的講法/表達,通常to handle a problem/problems是指那人會去處理某些情況/危機,例如有故障事件你會對你上司/同事說:I will handle this (problem),但不會說:I will take a screw driver to handle this (problem),因為拿一把工具跟你要處理的事未必配合;表達上handle是指你這個人而不是使用的方法或東西。而你寫took some documents之後是去處理的問題是指那些documents是用作"解決"或"應付"那問題(problem)的方法,所以用詞上一般對已經表達方法的問題會用solve "the" problems。由於你指出使用了甚麼,那一定是有指定的問題/危機要應付,因此文法上一定要有the指問是你所指的事,而不可以是沒有前置詞所表達的"any" problems,假如如你所寫to handle problems意思即是那些她拿的文件可以解決全世界所有(任何)問題[這是你寫的英語句子對英語人看來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