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排列組合問題,謝謝!

2013-01-31 4:10 am
盒子裡放有編號為1至10的十顆球,大雄先後三次從盒中共取出九顆球,如果從第二次開始,每次取出的球的編號之和都是前一次的2倍,那麼未取出的球的編號是多少?
ANS:6


一個二位數,已知其個位數與十位數字和為a,將此兩位數的個位數字與十位數字位置對調之後得到一個新數,設新數與原數的差為b。下列何者不可能為a、b的組合?
(A)a=8 b=18 (B)a=9 b=45 (C)a=10 b=36 (D)a=11 b=54 ans: D

回答 (3)

2013-01-31 4:41 am
✔ 最佳答案
1) 10個球的號碼和= 55

若果首次抽出的號碼和為a

則三次抽出的總和為7a

因此取出的九個球號碼和是7的倍數

注意到55 - 6 = 49 是7的倍數﹐因此未取出的球的編號是6

2)設原個位數x﹐十位數y

x + y = a

10y + x - 10x - y = b

9(y - x) = b

代入各組數值後知(D)不合﹐因為x,y不是整數
2013-01-31 7:12 am
第一題的題目根本是錯誤的

從兩位回答者的答案可以看出
第一次的和應該是 7
第二次的和應該是 14
第三次的和應該是 28
總和為49 剩下6號球
看似完美 ...

但 如何取出三個球 而其和為 28 ???
三個球最多是 10+9+8 = 27

本題完全不顧實際情況
祇著重數字的計算
出題 解題者都該打屁股

2013-01-31 13:09:25 補充:
題目沒看清楚 本就該打屁股
(該對的就沒辦法對了)

題目沒看清楚 又說別人錯 那就更要打兩次屁股

抱歉了 兩位大大 (及出題者) 是我該打兩次屁股
更謝謝 William 大大替我擦亮眼
2013-01-31 4:45 am
1.設第一次取出之和為k,則第二次是2k,第三次是4k
k+2k+4k=7k,所以三次和為7的倍數。
但 1+2+3......+10=55,最靠近55的7的倍數為49
所以 55 - 49 = 6

2.設十位數字和個位數字為 x,y,設
依題意知 x + y = a,(10x +y) - (10y + x) = b (或 -b無妨)
第二式化簡為 9x - 9y = b (或 -b) 即 9(x - y) = b (或 -b)
令x > y 討論較方便,得
x + y = a
x - y = b/9
2x = a + b/9
可知 a + b/9 必須為偶數
只有(D) a=11 b=54 使 a + b/9 = 17 為奇數不合




2013-01-31 00:51:16 補充:
意見欄 JJ大講的很有道理,題目出的不合理,應該是無解。
解題者根據邏輯推演,盡量避免犯錯,但人非聖賢,也非電腦,疏忽謬漏,在所難免,所謂該打屁股之說實過於嚴苛。數學版交流,大家有興趣有熱誠,就不容犯錯嗎?若這樣就該打屁股,那誰還來解題呢?那誰有資格打呢?找一位數學從來都沒有犯過錯的人來打嗎?有誰呢?

2013-01-31 00:56:31 補充:
我樓上的是知識長耶,看看人家的紀錄,解了快八千題數學題,也應該尊重人家一下嘛!

2013-01-31 07:30:08 補充:
不對喔!差點被你呼嚨過去!題目又沒說一次只限取3球,只說三次共取9球。
那我第一次取兩球、第二次取三球、第四次取四球:
第一次取:3、4
第二次取:2、5、7
第三次取:1、8、9、10
請教一下,這樣行不行?

若說題目沒看清楚,就該打屁股,這下可好,那題目沒看清楚卻說別人該打屁股的人應該怎麼樣呢?

2013-01-31 07:35:57 補充:
意見欄 JJ大講的很有道理,題目出的不合理,應該是無解。
解題者根據邏輯推演,盡量避免犯錯,但人非聖賢,也非電腦,疏忽謬漏,在所難免,所謂該打屁股之說實過於嚴苛。數學版交流,大家有興趣有熱誠,就不容犯錯嗎?若這樣就該打屁股,那誰還來解題呢?那誰有資格打呢?找一位數學從來都沒有犯過錯的人來打嗎?有誰呢?

2013-01-31 00:56:31 補充
我樓上的是知識長耶,看看人家的紀錄,解了快八千題數學題,也應該尊重人家一下嘛!

2013-01-31 07:36:51 補充:
不對喔!差點被你呼嚨過去!題目又沒說一次只限取3球,只說三次共取9球。
那我第一次取兩球、第二次取三球、第三次取四球:
第一次取:3、4
第二次取:2、5、7
第三次取:1、8、9、10
請教一下,這樣行不行?

若說題目沒看清楚,就該打屁股,這下可好,那題目沒看清楚卻說別人該打屁股的人應該怎麼樣呢

2013-01-31 08:40:43 補充:
好好回應一下,不要把意見欄的意見刪掉就溜之大吉。

2013-01-31 08:41:03 補充:
好好回應一下,不要把意見欄的意見刪掉就溜之大吉。

2013-01-31 13:34:30 補充:
不好意思啦! JJ 大,其實我也是有點太過了。

不過我倒不同意題目沒看清楚就該打屁股。孰能無過呢?我和版上答題的幾位熱心者,若是無心之過,我們通常以E-mail 互相通知對方改正,若是觀點或看法不同,才在版上公開討論。所謂揚善於公堂、歸過於暗室,這樣眾生就比較能接受,也會銘感你的處理方式。

我何德何能,哪裡敢說什麼替你擦亮眼,也絕不認為你該打兩次屁股,互相提攜、互相包容,莫讓大家在困難的數學學習過程中戰戰兢兢、動則得咎,也算是一種提攜後進的慈悲了!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43: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130000016KK0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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