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所的動物根據最新的法令,從原先收容的七天延至十二天。修法的立場及觀點,都是希望能延長動物的生存的期限,但到底收容所裡的動物是否能因此法的修正而得到更多活命的機會呢? 地方政府究竟有沒有準備好延長天數收容的配套方案呢?
以新屋收容所而言,98年度狗的總收容量為9696頭 ( 包括政府捕犬單位捕捉、飼主送交、認養後退回、民眾捕捉 ),安樂死數量8065頭、不明原因死亡數量811頭。平均每個月收容808頭,每週有202頭。延長至十二天的週收容量就變成400頭,但新屋收容所的最適收容量是300頭。進過C區的朋友都知道,以往每5~6頭狗狗擠在一個欄位裡已經相當緊迫. 即使公母分欄, 狗狗間多還是會有支配、領域、等社會行為來區分位階, 而弱勢的狗在這樣的環境下也許不一定吃得到食物 ( 尤其是跟有護食行為嚴重強勢的狗在同一欄的話 ),焦慮緊迫的氛圍,有時更易引起互咬的行為,更不要說是疾病交互傳染的問題…。
有些狗在被捕進收容所時,就已身染重病、重傷,但未達到緊急安樂的條件,所以這些狗狗們也必須與其他的狗隔離,以避免被傷害,同時也較能得到醫師與工作人員的注意,給藥或是特別餵食。
在現有的捕捉量下,狗狗們在收容所裡的日子就已經很緊迫了,如果在捕捉的環節沒有配套措施的話 (比如減少捕捉次數或數量),現在一欄上限5~6頭的數量,在公告七天延長至十二天後的情況會是,一欄要關上7~8頭成犬。而這樣緊繃的收容量,不僅狗狗挨餓、互咬的機率增加,重傷、病的狗無法隔離,讓動物在善意的政策下,非但未蒙其惠,反而延長了牠們的痛苦。
但是很遺憾地,不論數字多麼清楚的呈現出新屋收容所會被塞爆,在年前就應該趕快找捕犬單位來協商減少捕犬事宜,竟然到現在都沒有任何官員在意。二月一日,中央部會召開研商改善捕犬收容機制會議,身為縣民的朋友致電表達關心,一位縣府的秘書在回應時還十分肯定的說根本沒有開過這等會議。而代表縣長參與會議的秘書長開會回來後,對於因應修法迫在眉睫的相關部門協商,也完全無動於衷。
今天到新屋收容所裡看狗,短短一週已收容了400多隻的狗,許多狗已死於非命,今日又進了50隻狗,每個欄位大狗可以塞到8到10隻,小狗可以塞到15到20隻,讓觀者不禁為之震撼:新屋收容所到底是一座動物保護教育園區,還是一個縱容政府以保護動物為由,行虐待之實的煉獄呢?
新屋收容所面對五年內暴增五倍的收容量,已經面臨很嚴重的動物福利問題。如今因修法延長收容天數,裡頭的動物處境更是雪上加霜。動物無法言語,只有靠關心的我們替牠們陳情。在此,希望關心的朋友們一起來,寫一封信,或是打一通電話,給桃園縣的大家長吳縣長,告訴他新屋收容所已爆滿,應立即召集相關單位協商捕犬減量的問題,必須重新檢討現行的捕犬政策。一個愛與詳和的社會,絕對不是靠塞爆動物收容所就可以建構而成的。
縣長信箱:http://bossmail.tycg.gov.tw/
桃園縣政府電話:3322101 轉縣長室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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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每個人都能擁有自己心目中的拉巴雷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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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才是*根治*流浪貓犬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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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縣府單位立新法
買賣貓犬要
...............................開發票
.................................抽重稅
...................................開品質保證書(貓狗身份證)(至少2年內不生病)
(每隻貓狗遺失要罰社會成本費2萬元)
(每半年定期必須至收容所健檢)
一隻市價5000元的貓狗要強制賣5萬元(約十倍的價格)
一半是上繳縣政府一半給業者
給業者一半的原因:
因為便宜沒好貨!
10個買狗9隻病.
老狗一直讓牠生到死.
近親一直配種
遺傳疾病一堆
消費者買養一生病就丟
又是拿納稅人的人去殺
開品質保證書(至少2年內不生病)
可以保障消費者
又可長久有心業者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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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讓真正養得起的人去購買貓狗.(如:帝寶.B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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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一時興起的社會成本浪費
拿沒養狗的人繳的稅金去殺流浪犬.
極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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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才是*根治*流浪貓犬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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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