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警司警誡,成年投考警察最後面試申請書一問

2007-02-19 9:49 am
如題,之前沒有滿意的答案。是否需要將這過去填寫在最後一頁嗎?入選的機會是否非常小?

回答 (5)

2007-02-20 11:33 am
✔ 最佳答案
假使主考官是我,我會給你一個忠告:請你永遠放棄申請。

凡背負任何輕微的犯事紀錄,就算你是特首的兒子,都會給摒諸門外。

因為警察是執行法紀的公職人員,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其人的過往背景及品格,

一定要白璧無瑕。

否則,日後有機會作為法庭上的證人,以上所提到的,必定受到被告的律師,

評定為不可信任的證人。那是非常致命的一環,律政署一定會大罵警務署一頓。

還有,投考警察,不但要你身家清白,連帶你的直系親屬,也要有此嚴格要求。

又:別要相信任何所謂自新機會,那是不切實際的。
2007-02-21 6:45 am
如果系我一定會寫...
記唔記得警隊178系咩??
警司警誡你估人地查唔到???
反正你都到左vetting 階段
聽天由命啦~
種咩因得咩果呀...
不過如果唔系涉及黑社會果d...
入取機會都系有d...
試左起碼有機會...唔試0%...
參考: me
2007-02-20 10:07 am
同意pausgt所講,你唔寫唔通佢唔知咩,你估force你填乜佢就信你呀!
佢樣樣都check ga!
2007-02-19 8:45 pm
雖然警司警誡是不列入刑事案底,但警方必定會有紀錄,你是否填寫最後都會知道的。

現在警隊是會聘請曾被警司警誡過的人,因為警司警誡的對象必定是18歲以下,即是年少無知的小時候干犯一些輕微的罪行,警司警誡的目的是給予機會該些青少年一個自新的機會。

我建議你誠實地填寫,面試時大方說出,並真誠地表示有改過之心,總好過到最後你才被揭發出來,令人感覺你不誠實。
2007-02-19 9:58 am
如無法庭判決,就是沒有案底,何必多此一舉?

2007-02-22 23:28:52 補充:
各位仁兄,不知曾被票控(交通方面或生方面)又如何?

收錄日期: 2021-05-03 12: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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