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位知識較高的朋友幫我解釋一下地檢署不依證據而用離情悖理殊甚 與一般受害者反應不一樣將案子不起訴處份一般正常受害反應跟非一般受害反映要怎麼認定?
回答 (2)
檢察官不起訴總要有個理由,就算起訴且有證據,法官不理會證據判敗訴-那也只能上訴。探討檢察官為何不起訴、或法官為何判敗訴都不能改變已成的定局了;正如現在研究知識+為何要下架-也是無力可回天。無可奈何呀!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50: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10418060248AAPB8q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