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傳票上面備註說觀察勒戒,檢察官執行,事務官訊問,請問若出庭,是否就直接抓去勒戒了嗎?

2021-04-13 1:41 pm

回答 (5)

2021-04-13 6:42 pm
【 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 1 條
本條例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之。
第 2 條
觀察、勒戒處分之執行,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保安處
分執行法之相關規定。
第 3 條
檢察官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命送勒戒處所執行觀察、
勒戒處分者,應先向法院聲請裁定,法院應於受理聲請後二十四小時內為
之。
前項聲請裁定期間,法院得依檢察官之聲請將被聲請人留置於勒戒處所。
留置期間得折抵執行觀察、勒戒期間。
法院為不付觀察、勒戒之裁定或逾期不為裁定者,受留置人應即釋放。
對第一項之裁定不服,而提出抗告者,適用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六條至第
四百十四條之規定。但不得提起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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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出庭時只有做筆錄,不會立即勒戒。
因為你不是重犯,例如殺人放火、重大刑案,地檢署會聲請羈押,
法院會裁定羈押或駁回羈押。

但你這個六個月以下刑度,你可能是吃了毒品。
不至於會羈押。

出庭不代表你當庭就要勒戒執行。
你勒戒會另外收到通知。

因為你勒戒觀察主要是根據醫學,
先觀察你能不能入監服刑,萬一你不行,
你在服刑期間突然發作,所以才要先「勒戒觀察」
確認你能不能不服刑。

會有醫官評估你能不能服刑
即便不能,你也不能免除其刑,易科罰金或服刑你還是要去。
但是會勒戒完畢才執行你的刑期


快去啦
有什麼好躲的
躲不掉的啦

你的身分證號 大頭照 姓名 在網路上都能查到
https://iweb2.npa.gov.tw/NpaE8ServerRWD/CE_Query.jsp
https://www.mjib.gov.tw/NewcrimesHome/default.html

或者是你在外面被臨檢 違規 隨機查察 都會查到你
轄區派出所都要記轄內通緝犯的五官樣貌
你跑不久的

快去報到才是真的
該去的就去 沒什麼大不了的好嗎
去勒戒服刑 出來之後找工作 不要再吃毒了
2021-04-14 10:21 am
阿勇低學歷胡扯亂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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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2:17 pm
不要犯法就不會被抓

8888
2021-04-16 12:46 am
幫_忙找一個男人_ 年約65歲_
駝背,瘦長 _走路小碎步 腳程很_快
他在桃園中壢
可能躲在新屋_交流道_附近,或是中壢白馬莊9~14號
也可能會在民族路上小碎步快速行走
中央_西路也有可能
他揹_一個白色的環保布袋夾在腋下
但時不時發出笑容 但是沒人在旁邊他也會這樣
請幫忙好嗎
或是幫忙網路搜尋 中壢 黃柏文 看看有沒有資料
全台灣叫黃柏文的好多人
但是要找的這個人躲在中壢
幫幫忙
2021-04-13 11:57 pm
最佳解!

若是出庭了

如果需要勒戒的話會直接去

如果不需要勒戒的話就不直接去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43: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10413054135AAwn7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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