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話用現代的語法如何解讀?
我自己的解法是:產生法律的人是君王。執行法律的人是臣工。遵從法律的是人民。
這樣解對嗎?
還是春秋時代古文中所謂的“守法”跟現代理解的“守法”其實是一回事?
如果現代中文的“守法”跟春秋時代古文所謂的“守法”不是指同一回事,那現代中文的“守法”一辭從何而來?
如果現代中文的“守法”跟春秋時代古文的“守法”是同一回事,那何以古文中守法的是臣而民只是法法?春秋時代的民不用守法嗎?
試解讀春秋時代古文中“守法者臣 法法者民”的真實意涵,找出現代人對“守法”的一辭的認知來源,春秋時代人所謂的“守法”真的是“遵守法律”的意思嗎?現代人遵守法律的意義我們有理解對嗎?法律的本質是什麼?是公約?還是方便政府催動人民運轉國家機器的工具?
更新1:
所以“守法”這個漢字的原本意涵是指“司法”,那現代把“守法”理解為遵守法律的原始邏輯又是怎麼來的?總不會是憑空有人說「遵守法律=守法」就是這樣了吧,為什麼不是尊法或守律?中文什麼時後開始抓句子中間的字來釋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