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這基本上無解,因為雙方承受到的社會壓力不等。從客觀角度看,性騷擾屬於小事,因為只要他沒有對妳的身體造成實際上具體的傷害,比如破皮或骨折這種實際能開得出證明的傷害,那基本上性騷擾的懲處都是很輕的,即便是出社會,性騷擾如果沒造成實際傷害也最多只判三年,比傷害罪還輕,因為精神傷害無法用任何客觀的檢測系統去規範衡量,這是社會的不足,它就是這麼的不公平,非常多的女性深受其害,然而現階段社會的法律就是沒辦法在這個方面達到公平。至於作為當事人的妳應該如何應對,我只能說:[我不建議妳採取任何妳不夠信任的處理手段],如果妳發現妳不再信任老師跟社會,那就不要尋求老師或社會的協助,因為尋求自己不信任管道的協助往往對妳自身會產生更多不必要的傷害。而如果妳衡量覺得有必要,我甚至不反對妳私底下採取任何非常規的報復手段,但我強烈建議妳還是要先做好法律功課,比如採躲避法律規範的手段,像是妳可以匿名在網路上公布那個騷擾者的父母的姓名跟工作單位,或甚至妳可以公布那個引導妳放下忘記這件事的老師的名字,讓社會來放大檢視這個悲催失能的社會輔導單位。
另外,真心道歉這種事情非常的難得,大多數的傷害者都不能做到完整有效的道歉,而社會也無法針對這點做任何規範,因為遵循社會規範的道歉對受傷者而言根本就不能代表什麼,只有在傷害者成功脫離了法律追溯跟社會譴責之後,跟受害者對等立場下的那種道歉,才最接近真實,因為那種狀太下的道歉才是真正的無所求,然而這基本不可能,因為事發後妳生活周遭的各個立場都會對那個傷害者施壓逼迫他跟妳道歉,根本無法辨別他的真實心意,也許他心裡就是覺得根本沒必要道歉,道歉純粹是為了敷衍別人做的,這種情況下逼他道歉毫無意義,還不如具體的對他做出反擊,比如公布他監護人的姓名、公布他的日記,他讓妳在社會眾人眼前多丟臉,妳就讓他多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