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撞到人…真的很無辜又無奈…
這樣說,對受傷騎士不好意思,
可是,要不是他突然閃出來,我也不會撞上…
偏偏路上監視器壞掉,也沒行車記錄器…
我又是後方…難道只能自己花錢消災嗎?修車費……
我是騎在左後方外側道上。
右前方騎士騎在機車道。
機車道有停一台汽車,也沒閃黃燈。
右前方騎士快到汽車時,沒打方向燈,
突然往左閃出來外側道…
我在外側道(左後方)要騎過去,
來不及煞而撞上右前方騎士機車左邊屁股,
停在機車道汽車被推撞左邊屁股,
兩台機車噴到快車道…我跟右前方騎士受傷。
問題1:汽車算違停?警察到前汽車已移車…
筆錄自述說開上去住家騎樓…(睜眼說瞎話)
問題2:右前方騎士肇責?
問題3:我是最後是不是比較不利?大家都覺得是後方沒保持安全距離……
更新1:
初判: 汽車車主無肇責。 騎士跟我,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5:5… 自費申請鑑定,是不是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