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一則相關的新聞想問的問題
一對夫妻結婚六年 老公外遇 打官司要打 婚姻無效(可能是登記過程有瑕疵還是怎樣),有一個小孩 父親欄位上自然是填那個男人的
假設真的判婚姻無效了 小孩就變成非婚生子女 但那個男人有撫育小孩
我的問題是
1.)這樣小孩的監護權是不是直接就歸母親?小孩可以直接從母姓不需要跟生父約定嗎
2.)母親可以去戶政將父親欄位改成空白嗎? 如果可以改空白 生父去認領要不要經過生母同意 如果生父去登記認領 生母可以否認認領嗎?
3.)如果有撫育 一定就被當成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