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確認婚姻無效後的小孩問題?

2021-01-29 9:51 pm
我看到一則相關的新聞想問的問題
一對夫妻結婚六年  老公外遇  打官司要打 婚姻無效(可能是登記過程有瑕疵還是怎樣),有一個小孩  父親欄位上自然是填那個男人的
假設真的判婚姻無效了  小孩就變成非婚生子女  但那個男人有撫育小孩
我的問題是  
1.)這樣小孩的監護權是不是直接就歸母親?小孩可以直接從母姓不需要跟生父約定嗎
2.)母親可以去戶政將父親欄位改成空白嗎? 如果可以改空白  生父去認領要不要經過生母同意  如果生父去登記認領  生母可以否認認領嗎?
3.)如果有撫育  一定就被當成婚生子女?  

回答 (2)

2021-01-29 11:09 pm
✔ 最佳答案
1.)這樣小孩的監護權是不是直接就歸母親?小孩可以直接從母姓不需要跟生父約定嗎

不是

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民法
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2.)母親可以去戶政將父親欄位改成空白嗎? 如果可以改空白 生父去認領要不要經過生母同意 如果生父去登記認領 生母可以否認認領嗎?

不可以

3.)如果有撫育 一定就被當成婚生子女?  

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撤銷婚姻的一種情形才有時間限制,婚姻無效沒有,跟有沒有小孩也沒關係。
婚姻有沒有效,跟小孩的爸爸是誰也沒關係。
2021-01-30 6:42 pm
你的問題無需回答。

1. 基本上一旦有婚生子女,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2. 婚姻無效訴訟之提出是有時間限制的。

因此法院會由婚姻無效訴訟改成離婚訴訟 。

收錄日期: 2021-04-11 23:26: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10129135139AAgSaqr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