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未成年的妹妹犯了重傷害罪,一個月前少年法庭開庭審理是判妹妹勞動服務。但近日收到法院來信,表示妹妹重傷害事件判決已經確定,依法執行接受保護管束。想請問妹妹是進少年觀護所還是進入輔育院呢?刑法的部分是代表判緩刑嗎?

2021-01-22 4:32 pm
更新1:

您好,謝謝您的回答。想再請問因為當時妹妹被判勞動服務時,法官有說如果沒有好好執行勞動服務,就會直接進少年觀護所,而重傷害刑法的部分會再另外審判。而收到的這封有說妹妹被判保護管束,下面第一條則說重傷害事件判決已確定。所以妹妹被保護管束是因為重傷害嗎?我有上網查過,如果是已刑法被判保護管束,是不是進少年感化院類似誠正中學呢?謝謝您。

回答 (1)

2021-01-22 6:34 pm
保護管束係對於偏差行為少年,不採監禁措施,而將其交付專人,施以特別之監督與輔導,考察其行狀,矯正其不良習性之保護處分。




保護管束不採監禁措施。

收錄日期: 2021-04-28 23:02: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10122083221AAmSb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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