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微積分高手"幫忙解答?
問題:機車高速行駛,見前方6公尺處有緊急事故,(不考慮其反應時間),及時緊急剎車,0.8秒撞上物體,撞上時的時速是60公里,請問他初速度是時速多少?
個人曾用等加速度來算S=1/2(V0-V1)*t ,似乎不太合理,懇請"微積分高手"幫忙解答.
回答 (2)
考慮一般的設定, 距離 s 開始煞車. 原速 v0, t 秒
後撞上, 此時速度 v1.
(v0+v1)/2.t = s
∴ v0 = 2s/t - v1
v1 = 16.67 m/s
t = 0.8
∴ v0 = s/0.4 - 16.67
設 s = 16m, 則 v0 = 23.33m/s = 84km/h
這似乎是比較合理的情況: 離現場 16m 才
突然發現前面出問題, 雖緊急煞車, 卻因本
來速度太快 (84km/h 接近高速公路水準了),
又太慢注意到路況 (16m 才發現不會太慢?)
以致還是高速撞上了!
附言:
1. 我先前的回答根本沒有把 60km/h 當初速.
只是說如果不煞車, 一直 60km/h 等速也
不可能 0.8s 只跑 6m; 甚至初速是 0 等加
速度運動在 0.8s 達 60km/h, 也不只跑6m.
2. 用 s = (v0-v1)/2.t, 是問題中說的, 圖片中
明明白白寫著, 其中計算也是那樣算, 不是
我胡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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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怪怪的?
如果未減速, 等速 60km/h = 16.67m/s 前進,
0.8秒行進 13.33m
現在 0.8秒行進 6m, 顯見原來車速尚不及撞上時
速度. 那麼, 騎士不是緊急煞車, 而是緊急加速?
而且是超越等加速度運動, 因為即使初速是 0m/s,
等加速度運動這 0.8秒的平均速度 8.33m/s, 0.8秒
也不只跑 6m.
又: 你似乎記錯公式了. 應是 [(v0+v1)/2] × t 才對.
(v0+v1)/2 = 平均速度.
1.時速60公里是末速度,不是初速度
2.我的公式一直是 s=(v0+v1)/2 × t
收錄日期: 2021-05-04 00:38: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01229100905AAFlG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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