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欠卡債,法院有執行命令,重要的東西可以放銀行保管箱嗎?会被查扣嗎?

2020-12-26 1:10 am

回答 (2)

2020-12-26 6:27 am
顧名思義,強制執行具有法律特有的強制力,使債務人履行義務(比如說還錢),需要執行名義才可以進行。

債權人可憑此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包含強制執行扣薪、查封拍賣不動產……等,用以抵銷、償還債務。

以強制執行扣薪為例,此時債務人收到的便是執行命令,該命令代表著債務人的薪資將被扣除,至於扣多少?

簡單來說只保留債務人的最低生活費(視有無需要扶養的對象增加保留金額),其餘的薪資全部扣走,但依規定,扣除的金額不可超過薪水的三分之一。

法院有執行命令不等於能抄家,先扣薪、查封拍賣不動產。重要的東西放不放銀行保管箱跟會不會查扣沒關係。
2020-12-26 4:44 am
1. 資料不足,無法回答。何謂"重要"?

2. 有可能。

收錄日期: 2021-04-11 23: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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