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歲國一
我想要找假日可以工作的地方
我知道現在太早
但想幫忙家裡的一些負擔
台北或新北的
哪裡可以?
回答 (1)
勞動基準法
第 45 條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而許可者,不在此限。
(略)
收錄日期: 2021-04-11 23: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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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01220171911AAEcN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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