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不禁止販售軍警消的服裝配件?

2020-12-11 1:32 pm
台灣假公務員橫行,服裝證配件容易取得,而政府竟無法管制懲罰,造成人民權益受損又無法請求賠償

回答 (2)

2020-12-11 2:51 pm
禁售的話軍警消配件損壞需要更換你要他們怎麼辦?民間販售軍警配件的用意本來就是舒緩軍警後勤相關業務與生產廠的壓力,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當過兵,當三個月兩個月就退的那不算,你當兵一年也不怎麼需要更換服裝跟配件,然而你要那些職業的三年五年甚至七年八年的軍士官服裝配件出問題了只能等撥補嗎?被服撥補要半年一次耶,那他現在就壞了怎辦?對,通常一次撥補一個人會有兩個甚至三個的供替換,然而你就沒有遇過戰訓整備或整訓,那不是尋常出操耶,穿著軍服在地上滾甚至磨擦耶,那一次弄破一個配件都算好的,有的人直接磨破衣服,那你要他怎樣?都替換沒了,那這半年只能穿破衣或跟別人借頂著?你不讓他放假有管道重新獲得這些配件你要他穿半年破的衣服嗎?
有的東西存在灰色地帶不是非要抓光取締光的,高層坐辦公室的根本無法理解底層第一線人員會遭遇的種種困難,既然無法理解那請拜託,不要干預底層第一線原本處理或應對問題的方式,你不爽軍警服裝容易取得被不肖份子偽造身分,那好啊,你想辦法讓台灣的軍警消學習美國的那種噴錢式辦法,在每個軍營跟每個派出所或消防局都設一個販賣部讓軍警可以隨時補充消耗品,或更絕,軍網設置封閉式網購商城啊,台灣政府敢這樣弄嗎?這樣一弄你信不信立刻就會被媒體爆料軍警消浪費公帑,然後就會有一堆坐在辦公室吹冷氣不食人間煙火的評論家在那嘴爽"是為什麼一個阿兵哥每週都需要更換服裝配件啊,是不是後勤部門生產作業流程出問題導致這些配件不堪大用,是不是該抓出來檢討?",然後中華民國軍隊又開始大地震,所有的戰訓任務都先放旁邊,開始擴大後勤被服作業人數,個營區經理被服承辦人開始要學會自己手做服裝配件,相關設備開始不停外借,甚至增加設備的配置,國軍又在莫名其妙搞笑的地方噴掉一大堆公帑......


你真的有認真的用自己的腦子想過一遍嗎?還是你只是單純看到別人在罵你也跟著瞎起鬨?
2020-12-11 5:27 pm
誰說無法管制懲罰? 刑法第159條 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收錄日期: 2021-04-28 23:00: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01211053220AAKpVNq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