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們提告他人民事一審官司訴訟勝訴後,對方提起上訴,但是是以個人名義提起上訴,還為繳交裁判費,但是三週過去了,完全沒有下文,請問對方在多久期限內繳納裁判費,高院才會受理並安排開庭時間呢?
另外如果對方被告認為二審他們的訴訟標的金額有縮小,所以抗告要求降低裁判費,請問一般法官會通過嗎?還是比較容易駁回?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1 23: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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