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未成年法律等內容?

2020-12-04 5:57 pm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監護人在國外的狀態下,只留未成年在台灣,若他隨意搬家到別處,我負責提供住所給他會不會有問題? 我提供住所,但我不跟他同居的狀態。
事情是這樣的,他的監護人每個月生活費給予7-9k,那孩子還要去負擔水電費的費用,由於支出不起,尋我幫助,我給予他住所但不跟他同居。

回答 (2)

2020-12-05 9:58 am
她原來住的地方要付租金嗎?

付不起租金搬家沒什麼問題,你好心收留無助少女也沒問題。
小於七歲才是無行為能力,她能一個人生活應該十幾歲了,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2020-12-05 3:39 am
是,你的行為可以被視為綁架。

未成年的住所問題是由監護人負責,跟你沒有任何關係。監護人未有適當照顧未成年,是監護人的問題。你可以幫該未成年人從有關當局尋求協助,而不是由你提供協助。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被視為無行為能力,即使未成年人表示同意,法院也永遠不會認為該同意是有效的。因此,即使你的意圖是好的,您實際上想要做的事情會給你帶來大麻煩。

收錄日期: 2021-04-11 23:22: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01204095736AAjxS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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