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跟高雄市政府屬於直轄市,向行政院行文要稱鈞院(有隸屬關係)
沒有隸屬關係的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要稱大院
請問:那非直轄市政府,如縣市政府行文給行政院要稱鈞院還是大院呢
收錄日期: 2021-04-28 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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