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日本古代有類似民變的運動,叫一揆,就是反抗地方諸侯大名或反抗財閥反抗朝廷的稅賦或租金或欠債者集體賴帳的運動。通常是在地方宗教組織或鄉村長老會議之類的知識分子號召下組織起來,類似中國古代的揭竿起義,但不同的是,日本的那種一揆,有書面證物--傘連判,就是一張白紙上中間由一揆運動核心發起人簽名,通常可以有多個,簽成工整的直式,然後參與的老百姓就在核心號召人簽名外圍簽一圈,多的還有兩圈三圈的,不會寫自己名字的超級文盲就唸自己的名字,由識字的人代簽,最後還會在簽名上面割破姆指流血按手印,代表第二重保險,然後如果這次運動成功,那有簽名的人都能按照誓約得到他們的那一份利好,可能是銷毀債務、也可能是一段時間免稅,當然沒簽名證實自己有參與的人就哪涼快哪待去,稅照交債照還,可能還會被要求加倍償還以彌補他同胞免交的部分,如果失敗,那諸侯或地方上掌管財務收債的那個勢力就能通過破獲的傘連判狀的名字派武士去鄉鎮一個個抓人出來毒打或乾脆抄家。感覺就是一翻兩瞪眼很刺激的官民互鬥。如果真如我們這邊說的一樣,日本文化多數是模仿中國的,那理論上講中國古代應該也有類似傘連判或其他形式的契約行為,最典型的,比如三國時代,蜀漢軍政集團跟東吳軍政集團的共盟對抗北方的曹魏軍政集團,那這種互盟是如何確保的?如何確定對方不會背棄盟約呢?我知道有人會說:"即便有書狀盟約,要背棄的還是會背棄,書狀盟約沒有意義",那我也會說:既然書狀盟約沒有意義,那盟約這回事本身就沒有意義,如果雙方都有默契的選擇在同一時期對抗北方曹魏,那根本不必派代表會面,直接時間到了,來幫忙就來幫忙,不來幫忙就是沒Get到",盟這個行為對古代中國人而言到底有什麼意義?當約定牽涉到一定數量的資源或人力,比如借兵、或借土地借荊州這種的,沒有書狀契約誰理你?如果當初在荊州的劃分問題上有立書面證狀的話,是不是根本不會有事後孫權誣劉備借荊州沒還或劉備真的借了荊州沒還的情況?至少書面證狀能向當時天下識字的人提供一個物證,也不至於到現代都釐不清,古代中國人是不是壓根就沒有盟約概念?
傘連判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