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我只找到吳○妤11月3日的延押裁定沒找到判決書
更新2:
找到了 https://pcd.judicial.gov.tw/print.asp?struID=778&cid=805&newsType=1&offset=-1
更新3:
前夫不但有定時探看,每月還給兩萬,如此還而己?難道還要一起照顧小孩?那乾脆復合算了。假自殺前先通知前夫,只吃了四顆安眠藥,別說要不要洗胃了,真失眠的還睡不著咧。 完整判決書尚未公布,找到的麻煩貼一下。
更新4: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