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幾天騎車載小孩在巷子的路口和人擦撞 對方撞到我左側邊而我原地左邊倒地機車壓到腿而對方沒事也沒倒地
因為我方向是由南向北 路面有停的標記時速20-30路過時有放慢看到她還很遠所以才騎過去
對方是由西向東路上有慢的標記
撞上後對方有叫警察 但在警察來之前她們把我的車牽起來斜停之後我就坐救護車去醫院檢查是否有骨折好險是沒怎樣回到家後對方的媽媽有打來關心 只是講到肇事原因 她就說她女兒有煞車停住是我去ㄎㄟ到她女兒的車自己摔倒的隔天對方車險的人打來說是我自己重心不穩倒的假設沒人撞我側邊會倒我知道地上有停字所以我有錯我想知道對方是否也有錯 責任比例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