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外遇,女方是越南人,在按摩院上班,已經告她妨礙家庭跟侵害配偶權,有足夠的證據,勝訴絕對沒問題,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不知道女方的本名,因為是越南人,按摩院那邊保護自己家小姐否認有這個人...,請問可以請警察幫我們調查嗎?知道她每個禮拜一定會去上課的地方,可以請警察到場查她資料嗎?

2020-10-23 11:21 pm
更新1:

我們有去汽車旅館抓姦,當時通姦罪還沒除罪化,但因為女方從窗戶跑掉,沒有足夠證據,所以我們當時就取消告刑事只告民事。

更新2:

目前想到的方法是跟她發生車禍,請警察來,因為車禍雙方會互留資料

更新3:

我們民事的部分,有通聯記錄,有錄音,有照片

更新4:

謝謝大家的回應~我們已經有合法的辦法了,我們當然不是笨蛋,就算是要用車禍請警察也不會是我們自己出馬,一定是請不相干的人去,她以前路上發生車禍乾我們屁事~然後告那個女生的目的是不希望那種人拿到台灣身分證,因為我們有通知那個女生,提醒她我爸是有家庭的(她本來就知道),再繼續就會告她,好喔她想被告的^ - ^當然啦我爸問題最大,但沒辦法他是家人

回答 (7)

2020-10-25 2:52 am
✔ 最佳答案
通姦有罪的條文「違憲」,所以這條文失效。失效後,因通姦在關的人就會「無罪釋放」,而被告通姦的人,當然就不起訴,無罪回家休息

所以…即使通姦是在除罪化前,但通姦已是純民事案件,警察不會幫你查(警察也不能幫忙查,會觸法)
2020-10-26 8:55 am
你們可能想得太簡單了?
對方是在按摩店上班,你爸跟她搞外遇,難道他會不知道對方的名字??
現在通姦罪都已經除罪了,你媽只能告對方民事賠償,
但對方就算願意賠償,難道這錢不是從你爸這兒拿出來賠的??

至於故意與她發生車禍,那更是愚笨的行為,
對方告你傷害罪,你受的刑罰比除罪前的通姦罪還要重!
2020-10-24 12:52 pm
難阿,警察也是遵守個資的喔。中立角色

就連車子擋到門口,警方也只會幫你打給對方
請他移車,也是不會告訴你對方任何資訊

所以你要警方幫你查這個人的資料是不能的。

就算警察知道也不會跟你說的
2020-10-23 11:48 pm
通姦已經無罪
警察無法介入



通姦刑事無罪!大法官宣告違憲通姦罪立即失效- 太報2020年5月29日 — 我國施行已85年的《刑法》第239條俗稱「通姦罪」,今天走入歷史!




去汽車旅館抓姦,女方從窗戶跑掉,沒有足夠證據,不知道女方的本名,勝訴絕對沒問題?



開車撞人屬於蓄意傷害,人家幹嘛留資料給你?
通電話是憲法保障的通訊自由,照片錄音涉嫌妨害秘密。
2020-10-25 2:13 am
台灣已經修法實施通姦除罪化,通姦只能訴請法院判決民事賠償金額,民事原告要自負舉證責任,警察不會介入調查個資。
2020-10-24 11:34 pm
勝訴絕對沒問題?屁啦~這就是問題啊....^^
2020-10-28 12:22 am
我看還是你們家裡人把你爸爸管好,一個巴掌拍不響,她們的目的也不過是為了錢啦,你以為有多愛你爸爸,你爸有那麼大魅力哦!
2020-10-26 1:15 pm
或許你們可以用滲透法.也就是以客人的身分去消費.並且取得她對你的好感.變成好朋友.之後她卸掉戒心.願把證件交給你.
或許這需彼此磨合一段時間啦.總歸要以智取啦

收錄日期: 2021-04-28 23: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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