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我們有去汽車旅館抓姦,當時通姦罪還沒除罪化,但因為女方從窗戶跑掉,沒有足夠證據,所以我們當時就取消告刑事只告民事。
更新2:
目前想到的方法是跟她發生車禍,請警察來,因為車禍雙方會互留資料
更新3:
我們民事的部分,有通聯記錄,有錄音,有照片
更新4:
謝謝大家的回應~我們已經有合法的辦法了,我們當然不是笨蛋,就算是要用車禍請警察也不會是我們自己出馬,一定是請不相干的人去,她以前路上發生車禍乾我們屁事~然後告那個女生的目的是不希望那種人拿到台灣身分證,因為我們有通知那個女生,提醒她我爸是有家庭的(她本來就知道),再繼續就會告她,好喔她想被告的^ - ^當然啦我爸問題最大,但沒辦法他是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