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後車可以超前車嗎.出事誰的責任?

2020-10-17 1:18 pm
更新1:

前車直行.造成插撞.前車倒下.後車沒倒.她後座載13歲小孩  左腳輕微疼痛 前車起來後跟後車吵了一架罵三字經. 確認無急需送醫必要 .她進入對面屋內後 前車就離開現場回家. 她打電話報警.告她 傷害肇逃.   前車收到警方通知書:肇事傷害逃逸.這樣會成立嗎?

更新2:

後車從右側超車插撞.約35公尺才停下.她後座載13歲小孩 左腳輕微疼痛 前車插撞後約2公尺向右倒下受傷 (因前車有倒下受傷較嚴重) 前車  (自行先行離開 ) 離開前有確認以下1.2.3.4.5.點 1.確定無急需送醫必要 2.造成左腳輕微疼痛 (她有去醫院擦藥.有醫生證明) 3.當時無法用肉眼看出有傷 4.後車由右邊加速超車造成.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5.非於故意.應屬意外 6.檢察官會起訴.法院會判刑嗎?

回答 (4)

2020-10-17 1:50 pm
1.確定無急需送醫必要
2.造成左腳輕微疼痛 (她有去醫院擦藥.有醫生證明)
3.當時無法用肉眼看出有傷
4.後車由右邊加速超車造成.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5.非於故意.應屬意外
6.檢察官會起訴.法院會判刑嗎?
參考: 大法官解釋肇事定義 男子從肇逃判刑6個月變無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455011
2020-10-18 11:29 am
從 發問者 的陳述來說.... 前車 是 肇逃 應該無疑的啦....^^

簡單來說,後車有沒有什麼問題?不是前車可以主觀或自行判斷的啦...而是要和後車協議...看是怎麼處理啦~  沒談妥(或只要有人傷....一定要報警)?前車也是要報警...而不是自行離開...這對後車來說,就是肇逃囉

至於傷害...?則是要看你肇逃後,到場的警訊...是怎麼記錄的...才知道喔~ 也就是警訊筆錄有記受傷....,你說沒受傷...時,因為警訊筆錄是公文書,所以以警訊筆錄為准。
2020-10-17 11:48 pm
這要看警察是如果認定監視器畫面.還有雙方車禍時的行車距離來判定誰對誰錯在先至於罵人三字經.如果對方提告在加上有目擊者的話.可會依公然侮辱罪判刑並且還要賠償給被害人錢財
2020-10-17 6:05 pm
她進入對面屋內後
前車就離開現場回家. 
她打電話報警.告她 傷害肇逃.  

她沒帶手機才回家打電話報警嘛
她回家之前又沒說你可以走了

肇事逃逸一定成立

「肇事逃逸」之認定,是否與「肇事責任」有關?
依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參考司法實務判決載述「『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因此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即可,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為何,則非所問」,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後車從右側超車插撞

過失傷害一定成立

1.後車撞前車
2.從右側超車

都錯了


收錄日期: 2021-04-28 23:00: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01017051855AAVXg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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