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他人遛狗咬傷人醫藥費賠償問題?
有位房客之前住在我家有養一隻狗
後來搬走了,因為在外租房不能養寵物的關係
就把狗丟在我家,並未委託我照顧
這中間我曾幾度找到新的飼主想認養
可原先的狗主人不同意我送養
我想著畢竟不是我的寵物,所以尊重狗主人的意思
繼續把牠留在我家
有天我帶狗兒外出大小便
牠咬傷了一名騎機車的婦人
滿嚴重的肩膀韌帶斷裂,醫藥費大約七萬多塊
因為這本不是我的寵物,主人也沒委託我照顧
請問醫藥費及相關賠償
狗主人有責任嗎?
如果有賠償比例大約是幾比幾?
還是我要自認倒霉認賠呢?
請各位幫忙解答謝謝。
回答 (2)
請問醫藥費及相關賠償
狗主人有責任嗎?
沒有
狗嘛又不是兒子
民法
第 187 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
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略)
還是我要自認倒霉認賠呢?
機車婦人才倒楣吧
牠咬傷了一名騎機車的婦人
滿嚴重的肩膀韌帶斷裂
能咬到肩膀韌帶斷裂應該是巨型犬了
你牽得出去當然要負責啊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53: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01003101028AAI2S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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