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是否構成侮辱警察?
我目前的工作是在台灣國內的某座機場(非地勤)
前陣子我在機場的地下停車場清洗自己的機車(因為騎車外出買便當,車身有部分被湯汁滴到),我的清洗方式是用紙杯裝水,然後往髒掉的車身倒
這是剛好有一個機場的航警騎著警用機車要外出,而我碰巧被他看到,他覺得我的行為很可疑,於是他到我面前對我展開問話和調查.他要我出示員工識別證或我的機車鑰匙,但好死不死這兩樣東西都在我的辦公室,又因為辦公室離事發現場不遠,我要求他讓我回去辦公室一趟把鑰匙拿過來,但他卻不肯,而且還一直認定鑰匙不在我身上所以機車一定不是我的,所以我覺得他的邏輯很奇怪
因為這時我對他的態度和處理方式很不滿,所以我就對他脫口說出:「這種素質也在當警察!」他聽了之後反應很激動的說:「你敢侮辱我?!」說完就把自己的密錄器拿出來開始錄音
僵持到最後,因為找不出我有犯罪的具體證據,所以後來就放我走了!
事後我有點氣,所以就打電話去投訴.而過了沒幾天,一個受理投訴案件的警察打給我,向我表示這是警方合法行使職權等等之類的話(其實我也知道結果會是這樣,但當時就只想投訴發洩怒氣一下),不過話說到一半,這個警察突然對我說:「另外你那天說甚麼這種素質也在當警察,你講這樣已經侮辱到我們全體的警察同仁了哦!」我當然反駁他,說這是我合理評論,而且他的對號入座讓我覺得好笑
敘述這麼多,我想問的問題是:在我這種情況下,對警察說「這種素質也在當警察」這種話,會構成刑法第140條的侮辱公務員罪嗎?他如果提告會成立嗎?
回答 (5)
✔ 最佳答案
沒有。
如果你真的是侮辱警察,您應該已經被提告。「這種素質也在當警察」不是侮辱,是因為很多侮辱性的說話通常是毫無意義的,例如「XX是狗」。「這種素質也在當警察」是表達你對警察的質素感到失望,而批評政府根據憲法第11條是合法的。
憲法第11條凌駕刑法第140條,根據憲法的保障,警察不能僅僅根據你對警察的看法而提告。
所以我就對他脫口說出:「這種素質也在當警察!」
他聽了之後反應很激動的說:「你敢侮辱我?!」
說完就把自己的密錄器拿出來開始錄音
所以他根本就沒錄到你說的那句話呀
想告也沒證據可以告
給你個建議
如果幾天後你收到地檢署的通知單或是法院的傳票,你再跟檢察官或是法官主張你的看法,如果被判刑就是對的,沒被判刑就沒事了,提供你參考
哇…你那不去說別人的素質?質疑到帶帽子的素質唉沒完沒了準備GG…下次遇到改說這麼有涵養也可以當(((警察呀也許可以逃過一劫吶…呵呵…放心啦應該不會仇恨到告你啦,私下好言好語買個飲料哥倆好也就歡喜了吖……再說素質不好也不是大不了的大事…素質不好但是涵養好…………………me:-)
你說他 這種素質不適合當警察, 表示 是他不好 ,不是警察不好, 所以怎麼會是 侮辱警察呢
收錄日期: 2021-04-11 23: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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