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爭執互相扭打被告傷害罪,如何答辯?

2020-09-03 2:39 am
因某事起爭執並互相空手扭打,對方有去驗傷及提告,驗傷單就鼻子流血,及三處“壓痛”但並未就醫,對方堅持不和解。
目前已起訴,先調解再開庭。
我也不打算和解該如何答辯?
更新1:

對方雖然有驗傷但無就醫,驗傷報告中除流鼻血感覺比較嚴重外其他的都是壓痛,互毆過程十秒鐘就結束,若要賠償合理的金額應該是多少?

回答 (4)

2020-09-03 4:26 am
我也不打算和解該如何答辯?

先去告對方。
開庭照實回答。對方的證據充足,不和解除了賠償損失還要有傷害前科。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和解撤告就不會起訴。
2020-09-07 3:31 pm
你有去驗傷嗎?沒有的話你就吃大虧了。有的話,當然就提告,互相威脅然後想辦法和解撤告
有時候和解會比較好,不和解你會被判比較重,不過應可易科罰金
之後對方還能提告民事,要你賠償
變成你要繳罰金給政府,外加賠錢給對方
2020-09-03 10:03 am
你也要驗傷,互毆一定會受傷,你不驗傷就笨柒
2020-09-03 2:44 am
開庭照實回答,你的證據不足,不和解就只有賠償損失
2020-09-05 7:21 pm
傷害罪是公訴罪,只要發現就得移送法院,沒有所謂任何逃避不逃避的行為。

收錄日期: 2021-04-28 23:03: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00902183935AA0IO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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