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勒戒可以減刑嗎?以及勒戒費用?

2020-09-02 11:45 pm
請問有人知道是否勒戒能緩刑嗎?以及詳細的勒戒費用
謝謝
更新1:

謝謝你們回答~ 這邊想請問再監服刑的人,是先勒戒還是先服刑呢? 謝謝你們

回答 (2)

2020-09-03 4:22 am
✔ 最佳答案
觀察勒戒是一種保安處分

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的規定:「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令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一年。」簡言之,觀察勒戒後,如果沒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傾向,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為不付審理的裁定。當然,如果有繼續施用的傾向,那就要強制戒治了喔。

戒癮治療:是一種附條件的緩起訴處分
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規定「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之程序,於檢察官先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之規定,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時,或於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程序處理為適當時,不適用之。」
        可知,檢察官針對施用1、2級毒品的被告,也可以選擇給予附條件的緩起訴處分喔,而這個所附條件,就是去戒癮治療啦。


受勒戒人入所繳交勒戒費用計算標準: 每人伙食費每日67元,藥品材料費33元、尿液篩檢費每人每次200元、診療費每日40元、每人每天勒戒費140元〔不含尿液篩檢費200元﹞,每期收費不得超過60天,超過者以60天計算。
2020-09-03 7: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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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勒戒是保安處分,而非刑罰,所以沒有減刑問題.

勒戒費用幾乎差不多每人伙食費每日67元,少年71元、藥品材料費33元、尿液篩檢費每人每次200元、診療費每日40元、每人每天勒戒費140元〔不含尿液篩檢費200元﹞,每期收費不得超過60天,超過者以60天計算。,每個單位略有不同,純供參考.

所以勒戒出所時大約在四五千以上,看天數.
因此,勒戒收容人的保管金大都以超過8000元以上,才可買其他非日用品類之物品.這是
大多監所的措施,以出所時可扣勒戒費用.

收錄日期: 2021-04-28 23: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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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00902154500AA1z4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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