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黑貓業務司機在今年年初在上班送貨時,因我要回轉至對面送貨與同向機車發生碰撞,我先行靠右打了左轉燈迴轉(虛白線)迴轉至對向車道時遭到同向機車撞擊我的駕駛門(我左右兩邊玻璃全破,撞擊力超強)我被玻璃噴傷而對方則是車頭全毀!!
事後我們相約和解,第一次和解時對方開了7~8十萬(不含強制險)可能想說我們是大公司有錢,孰不知我們公司車只保了強制險(當下對方和調解委員以及我都傻眼,我心想公司這麼大每天有上百台車及司機在為他賺錢公司就是這樣保護員工的嗎?)事後主管跟我說沒關係公司不會讓你自己全賠的(公司有所謂的自付額)我放心了許多!!
第二次調解 對方想說怕我一個司機負擔大所以將金額降到了27萬,主管說要回去寫簽呈讓上面的決定這次就這樣過了...
到了第三次調解公司的法務說這種案件最多15~20萬,公司不願意讓步而對方覺得我們公司很沒誠意決定提告傷害⋯⋯
某天業部主管來單位開晨會的時候跟同仁們提到我的案子,說和解失敗對方提告我傷害,事後對於一個法律白癡的我就去問了主管有關過失傷害是什麼,他很明白的跟我說對方現在針對你個人提出過失傷害,跟公司沒有任何關係如果有過失傷害賠償或拘役或易科罰金都由你自行負責!!
聽完我當下傻眼!!
今天公司因為沒有保其它任意險搞到和解失敗談判破局司機被提告!!
現在還把所有問題推給我實在說不過去(我認為今天我如果是違規或危險駕駛而釀成車禍我也就認了,今天我在本來就可以迴轉的地方迴轉只是比較雖的被一台超速機車撞上因為台灣法規的關係我錯比較多就搞的像是我車禍我因該一樣!!)
而且我問過很多同仁根本沒幾個知道公司車只保了強制險,我也是發生這件事才知道!!
請問有哪位懂法律的還是覺得小弟因該怎麼做的教教小弟吧,大家出來工作都是為了賺錢的小的真的沒這麼多錢可以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