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家中兄弟 三老申請了戶長,人自己搬去外面住還把戶口名簿帶走,聯絡不上,有需要用找不到人 怎辦?

2020-07-14 12:44 am

回答 (2)

2020-07-14 9:36 am
✔ 最佳答案
戶籍法
第 56 條
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
戶口名簿由戶長保管。戶內人口辦理戶籍登記時,戶長應提供戶口名簿,
不得扣留。
第 80 條
戶長未依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提供戶口名簿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
千元以下罰鍰。
2020-07-14 12:48 am
帶證件印章跟錢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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