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持有台灣居留證,養父是台灣人,爸爸在我十歲左右時收養了我,當時因為還在大陸讀書,所以就先讓我一直在大陸讀書,現在打算來台生活,但是發現已超過20歲無法辦理,請問還有何種方式可以歸化? 如第四條說合法停留183天后可歸化,可否探親180天+旅遊來超過183天?
當年沒了解清楚如何歸化,特別是年齡方面的限制,確實是父母的失誤,但現在該如何挽救?
感謝。
收錄日期: 2021-04-28 23: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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