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我老公過世,現在名下有車貸,也有土地,我可以不繼承土地,給我的小孩繼承嗎?這樣我名下就沒有財產,這樣是不是就可以不並負擔貸款?

2020-06-08 6:08 pm

回答 (5)

2020-06-09 3:22 pm
✔ 最佳答案
妳有權不繼承,那妳先生的遺產和負債,就全是妳孩子的(如果他們有辦繼承的話)
當然負債是妳孩子的,妳就沒有責任去還,可是你孩子就要還,不還土地是會被拍賣掉的
2020-06-08 7:06 pm
小孩繼承土地也就繼承車貸
2020-06-08 8:20 pm
車貸金額大於土地價值嗎?不想負擔車貸那你車要怎麼處理?未成年要繼承土地的機率不高唷!
2020-06-10 3:49 pm
車子就給車行拖走拍賣掉,謝謝各位的解答
2020-06-24 2:08 pm
妳可以先繼承土地.然後在將土地變賣或是租借換錢繳車貸
2020-06-20 4:06 pm
直接去辦理限定繼承就好了
拋棄繼承,就是指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
限定繼承,則是「以遺產為限」,負擔償還被繼承人之生前債務。
又立法院於96年11月15日經由朝野協商達成共識,修法把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改為「限定繼承」,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所以,您不一定要拋棄繼承,可以去辦理限定繼承就好了,而且限定繼承是一人辦理所有繼承人都有效。而拋棄繼承只能個人辦理個人的,萬一有所謂第二順位的成年繼承人,那就會害到第二順位繼承人。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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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00608100830AA5uz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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