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跟貸款名字都是我女朋友用她名字幫她當時在一起的男朋友(現為前任)辦的,現在分手了  前男友使用者不付費 ,貸款公司一直打電話給我女朋友, 我們可以告他侵佔罪 或詐欺嗎! 東西都他在使用 卻惡意不繳費.. 麻煩各位大大 幫我解答🙏?

2020-05-04 1:29 pm

回答 (3)

2020-05-05 1:04 pm
這是債務問題,沒有牽涉到刑事問題,告刑事罪名也只是浪費時間而已。最好先搜證,再提告民事官司要求對方把你女友代付的錢還回來

一定要先搜證,證明妳女友只是先代付(因對方有可能會說,這是你女友贈送給他的),不然提告也是會敗訴

除非東西是登記在你女友的名下,經催討他還是不還,才能告侵占

當然不適合擺爛不繳,你聽某個愛瞎掰害人的蠢貨的話(請注意了,知識不是每人都是善意的回答),包準完蛋,除了違約金、利息會很重之外,東西被法拍,法拍的賣價一定很糟,拍賣的錢不夠還,貸款公司有權繼續跟你女友要剩餘的貸款,直到要到錢為止
2020-05-04 1:44 pm
去告告看吧

應該告不太起來

因為當初辦貸款的

是用你女朋友的名字

只能說你女朋友

當初太單純了
2020-05-04 2:11 pm
我們可以告他侵佔罪 或詐欺嗎! 

告不贏。以前的錢難道不是他繳的?

東西都他在使用 卻惡意不繳費..

那你女朋友也不繳費就好啦,反正東西都他在使用,讓貸款公司法拍好了。

妳貸款繳了八成,法拍一定夠還兩成。貸款繳了七成,最多妳自己買下來還三成貸款。不會剛繳了一成就分手吧?
2020-05-15 1:12 pm
你可以拿你女友貨款證明.去跟銷法官申訴.銷法官電話.104就查的到.你女友要親自記得將原因告訴銷法官
2020-05-06 10:47 pm
goâd job !~~~~~~~~~~~~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56: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00504052939AAanOuE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