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係自己返工間公司營業時間前用鎖匙開門入去偷左錢,本身只告佢盗竊,到上庭時,控方話可能會修改罪行為爆竊,所以押後左。
佢偷野既時間係08:00,逗留左一小時,佢上班時間係09:15,鎖匙都係佢呀頭比佢負責。案發時冇任何人。盗竊罪已認。只搵過當值律師,但吾覺得有幫助。請問改爆竊機會大唔大?如果大,刑期係幾多至幾多?甘應唔應該認罪呢?(爆竊會判得好重)點解唔一早告佢爆竊,要中途改?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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