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的財產分配?

2020-03-24 10:05 am
婚前男方的爸爸把家裡的租金收入過戶在男方的名下 ,所以男方每年的扣繳憑單所得有200多萬 ,但是實際上租金是男方的爸媽再收。婚後男方的爸爸過給男方一間房子。
婚後有小孩了,男方卻不愛工作 ,因他不認為養小孩老婆是他的責任, 時常戶頭沒有存款,男方也常跟他媽媽拿錢來生活。
婚後女方生了小孩之後就是全職媽媽了。 5年沒收入情況下每年的扣繳憑單所得是0, 戶頭則是以前的存款。女方名下沒房子。
倘若有一天雙方離婚...夫妻離婚後的財產會如何分配?女方可以和男方要贍養費嗎?

煩解答 謝謝

回答 (2)

2020-03-24 10:33 am
倘若有一天雙方離婚...夫妻離婚後的財產會如何分配?

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婚後男方的爸爸過給男方一間房子。

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必分配。

女方可以和男方要贍養費嗎?

如果是協議離婚,女方可以要,男方不必給。

民法
第 1057 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
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第 1058 條
夫妻離婚時,除採用分別財產制者外,各自取回其結婚或變更夫妻財產制
時之財產。如有剩餘,各依其夫妻財產制之規定分配之。
第 1005 條
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
其夫妻財產制。
第 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略)
2020-03-31 2:11 pm
離婚後的財產分配是結婚後所得扣除負債後一半。
贈予的部份有權利要回
建議還是請律師來處理會對你比較有保障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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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angbob0712(bob後是數字0712)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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