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來由可以申請除户證明嗎?

2020-02-26 2:32 pm
因為好奇驅使,想申請除户證明
家裡沒有任何人過世,這樣也能申請這個嗎?
戶政事務所人員會問你申請這個要幹嘛嗎?
在民俗上,沒來由可以申請這個嗎?有禁忌嗎?
需要出示什麼資料或金額嗎?
對這不是很了解,請多包涵,謝謝

回答 (3)

2020-02-26 6:14 pm
辦理死亡宣告登記跟申請除戶證明是兩碼子事。

沒有任何人過世,就不叫除戶謄本,叫戶籍謄本。

申請中文(含除戶謄本、日據謄本)戶籍謄本,應備何文件申請?
一、申請人
1.本人
2.利害關係人
3.受委託人
二、應備證件
1.當事人、利害關係人
親自申請者,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利害關係人應併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2.委託申請者,受委託人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人出具之委託書;委託人為利害關係人者,應併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駐外館處驗證。在大陸地區作成者須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3.前項所稱身分證明文件,指國民身分證、外僑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證、定居證、中華民國護照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
三、受理機關: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如果欲利用夜間請領他縣市戶籍謄本,請先以電話確認該縣市戶政事務所是否實施夜間延長上班,再至受理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以避免往返奔波,浪費寶貴的時間)。
四、規費: 每張戶籍謄本15元。五、申請戶籍謄本時,戶政資訊系統會自動列出申請書,民眾無需填具申請書,爰無法提供該申請書電子檔。
2020-02-26 11:34 pm
戶籍資料是官方資料,一個國民從出生到死亡,戶籍跟著一輩子,除非死亡或喪失國籍被除戶外,申請不到自己的除戶資料。
2020-02-26 2:42 pm
問要辦理死亡除戶,要帶那些證件?
發佈日期:104-03-19 資料來源:民政處
1.檢察機關、軍事檢察機關、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或法院為死亡宣告之裁判確定後。
2.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3.死亡者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死亡者有配偶者,另檢附配偶國民身分證及最近2年所攝正面符合規定之半身彩色照片1張及規費50元辦理換證。(相片規格詳見http://www.ris.gov.tw/187)。
4.委託他人代辦者,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簽名(或印章)。
5.國外死亡者,憑其死亡地之醫院出具死亡證明,須經我駐外使館處、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如係外文證明文件應翻譯成中文經駐外單位驗證或經外交部複驗或法院、民間公證處公證。
6.遭遇特別災難未尋獲屍體,尚不足確定其確已死亡,仍應先為失蹤人口之註記,俟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為死亡宣告後,再辦理死亡宣告登記。
7.大陸地區死亡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驗證。
8.死亡宣告登記免經催告程序,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
注意事項:
1.申請期限:自死亡發生日起30日內。
2.除當事人於國外死亡者外,得向其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自102年8月1日起實施。

有人過世才能開出證明辦理除戶的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54: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200226063205AAcd6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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