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提早解約,房東需退還押金和租金嗎?

2020-02-18 10:22 am
更新1:

租約三年,每年年初預付一年租金,押金五萬,房客租一年半後提出解約,我該退還押金和剩餘租金嗎?

回答 (5)

2020-02-18 10:37 am
✔ 最佳答案
房東需退還押金和租金但可收違約金

民法
第 453 條
定有期限之租賃契約,如約定當事人之一方於期限屆滿前,得終止契約者
,其終止契約,應依第四百五十條第三項之規定,先期通知。
第 454 條
租賃契約,依前二條之規定終止時,如終止後始到期之租金,出租人已預
先受領者,應返還之。

租屋想提前解約可以嗎?首先,先拿出租約看清其中「提前終止租約」條例,當初若勾「得」終止租約,在約定時間內告知房東就不用付違約金,若勾「不得」,恐最多賠償2個月的租金。

租客提前解約多半會賠1個月租金
常理之下,為了租客能長久居住、房東能穩定收租,雙方多勾選「不得」提前終止租約,又或跳過該租約條例,講白一點就是雙方都不能任意終止合約,以租期1年的定期租約來說,房東有義務提供房屋讓租客住滿1年,租客也有義務要住好住滿,也就是說,租客不可違約拒絕付租,房客原則上在1年租約期間,必須支付1年的租金。

但若租客執意要退租,在實務上,只要租客願意賠償房東相當程度之損害,房東也應允許租客提前終止。不過,由於「相當之損害」較難認定,如果雙方簽約時沒有約定,就會容易產生爭議。

因此一般在此種情況下,習慣會先告知房東,繳清當月租金,在另外賠償房東1個月的租金(或房東抵扣1個月押金);但有些房客臨時搬家或隔天馬上搬家,因沒有事先通知房東,房東是可以請求房客除了支付當月租金外,再多1個月的租金(或房東抵扣2個月押金不退還)作為賠償,房東租客協商時,可參考。

先期通知房東可免違約金
不過,若雙方勾選「得」,租客只要事先(1個月前或幾個月前)通知房東,就可以終止租約,不須負擔違約金;反之,若租客未事先通知房東,就得負擔違約金,但最高不能超過1個月租金。
2020-02-18 10:31 am
頭一年是死約,提前解約仍須付全租金至約滿,押金不能抵租金,除非雙方同意
2020-03-28 12:00 pm
桃園龜山A7的房價,現在可以買嗎?
2020-02-19 12:26 pm
房客提早退租!依現有社會習慣與消保法需補償一個月房租給屋主!所以應該是結算租押金和水電費後..才將餘額給租客。
如因此而發生爭執!可透過當地調解委員會調處。
2020-02-18 5:34 pm
可以扣除違約金 看你當時立下的規定如何
2020-02-18 10:44 am
當然是看你那邊房租有沒有寫上囉,租金可能要還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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