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有思覺失調症和身心障礙手冊,每兩個禮拜要到醫院打針拿藥,這都有證明跟資料的。
進勒戒所之前要做健康檢查,打電話問過這些資料也能帶過去。
也查過有疾病的人可以改在家或醫院勒戒,請問我有這樣的可能嗎?
謝謝
更新1: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1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