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路段並無監視器且也沒有行車記錄器,
經警察筆錄過後肇事責任的判決是對方全責,而我尚無肇事責任,前前後後上了調解委員會約四次,對方保險公司願意賠償的金額被家人婉拒了,目前正在地檢署等待起訴中。
想請問大家如果上法院的話所收到的理賠金額會提高嗎?(當時和解金額約莫50)
有耳聞如果案件拖的越久對方保險公司會越讓步,是真的嗎⋯?
更新1:
最後面的問題更改一下 意思是如果保險公司剛開始如果開50,時間拖越久老百姓會越心灰意冷,就越沒心力去和保險公司談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