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信仰版問不一定會得到只有宗教方向的回答。*
而達爾文進化論是說一種物種變成另一種物種,由一單細胞,經過好幾億年演化出現在的物種。
那麼進化論有何不合理的地方呢?
1,由一種物種變成另一種物種,你能想像魚變會成猴,老虎會變成大象,蟑螂會變成老鼠嗎。
2,變種之間的中間物種去了那裡,或進化中的物種在那裡。我們從普遍存在化石缺環的現象,就足以說明並無中間型化石可以證明已出土的化石生物是由一連貫的進化產生。
3,最近的科學家對DNA作出測試證明物種是在約10到12萬年前左右忽然出現的。(*美國科學權威於18年5月發表了一份基因研究文章,內容提到他們對過十萬種物種的生物以及美國國家基因銀行裡五百萬個DNA斷片研究,結果發現約百份之九十的物種都是在約十萬至二十萬年前左右突然同時出現。)
4,猿,猴,人不能共同生育,是完全不同的物種,如果是同一種物種演化照理是可以互相繁殖,另一原因是他們的DNA相差太多了。
5,進化論在現代科學解釋不到生命的複雜及多樣性,人類已進入高等文明,非洲森林的猿猴依舊是猿猴,沒有出現高等文明,分子生物學上,生命體高度的細胞結構也沒有進化的跡象。
6,科學講求收集證據後提出信服的理論,但進化論並不符合這種科學程序,多以結論性的用語強詞狡辯,例如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古生物學家加勒特納爾遜說「所有生物一定有祖先,我們一定會找出來。為甚麼呢?因為我們知道,早晚一定會找出來。」。
7, 將生物的「微進化(microevolution)」,作不合理的延伸,認為超越生物「種」之界限的「廣進化(macroevolution)」亦可能發生。微進化可因突變─隔離而產生,可導致同種生物的差異性,是自然界存在的事實。但進化論所主張的廣進化(如魚類進化至人類)則只是進化論者的假想,並無任何直接證據。
8,從地上生命直至宇宙星際所呈現「極高度的秩序」,人體構造的奧妙精細和大自然界巧妙繁複的生命世界證明生命無法碰巧產生。達爾文的進化是「適者生存」或「適應環境」等才會出現該些進化,而從生命的精細及宇宙所出現的秩序來看,反而證明生命是無法在碰巧或在物極天擇、適者生存這種環境下產生這樣井然有序的生命及生態的。
以上只是一部分進化論「不合理」且簡化地指出問題。言矣,除了進化論還有創造論說明生命起源。創造論是以信仰為基礎,但是如果照上述的理據,進化論某程度上也是一種信仰,在探求生命起源的問題上我們現在所知道的亦欠足夠科學證據去說明生命起源。
唯有聖經起初已說是神造天地的。此信仰告訴我們,我們都是有一天被神創造出來的。第一個一男一女阿當及夏娃仍是神同時創造,萬物被神所造也有自己在大自然的責任及職責。而這神造論的說法,個人認為是比較合理的及比較合乎人類起源的一個說法,因為它直接解決了起源的問題,亦合乎近代科學對生命的發現及看法。
另外最近外星人的話題興起,亦令外星人創造論變得炒熱,信外星人創造的人也不少。
*註:洋人只是吸收了以色列人的聖經以及新約耶穌基督的教訓,要說基督教起源可以說是以色列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