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判處緩起訴,卻繳了罰金,是否拿的回?

2019-12-10 7:27 pm
如標題!因為酒駕被判處緩刑,但是因為當時不懂法律,繳交了刑期易科罰金,緩刑期內未再犯。今年11月,因為家暴(沒提出告訴,但筆錄中有特別標明,當下臉上有傷) 不自覺想逃離,所以酒駕(知道這不是理由,不用砲轟)被抓,才曉得99年的案件判緩刑,有方式追回當時繳交的罰金(無留任何單據)嗎?
或是有什麼方式能將判決減輕(目前判決為3個月)
更新1:

標題有誤,是緩刑,非緩起訴。

回答 (3)

2019-12-11 12:38 pm
✔ 最佳答案
緩刑不可能跟妳收易科罰金。

法院可以斟酌情形,命被告在緩刑的期間,為下列各款事項:

向被害人道歉。
立悔過書。
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以上240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我也確定當初有到法院繳交罰金,所以有可能當初繳交的費用是其他?那會是什麼?

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2019-12-10 9:22 pm
**
版主大大,你的問題有問題。
緩起訴是檢察官的處分,緩刑是法官的判決,到底那一個呢?
如果緩刑,那地檢署不會發執行書,何來繳款?
如果是緩起訴,是有緩起訴處分金,那是拿不回來的。

如果真是緩刑,那就是向國庫支付一定金額,這是緩刑條件之一。
緩刑就是暫緩執行,所以地檢署也不會發執行書。
當然就拿不回來。
2019-12-10 9:05 pm
緩刑就是要用錢來做擔保期間內不會再犯,一旦再犯就要入獄,不得交保,罰金也是拿不回來的
酒駕3個月只會易科罰金,前案被判多久了妳沒説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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