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有兩條罪 那第一條罪判下來緩刑2年 可是判決結束前有犯罪 這樣子緩刑會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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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之撤銷
一、緩刑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
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
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
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下列情形會將緩刑撤銷。(刑法75條)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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