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洒駕0.34罰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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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略)
**
行政罰>15000~90000。
刑罰>如果還沒開地檢署檢察官的偵查庭,
就等檢察官的處分。
如果檢察官已起訴,就等法院法官的
判決。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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