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二審無罪就是無罪嗎如果對方還要告還行嗎?

2019-10-23 3:29 pm
更新1:

請問如果是過失傷害呢

更新2:

我本來被告傷害 結果檢察官起訴我過失傷害

回答 (2)

2019-10-24 8:52 am
✔ 最佳答案
要等終審確定,才算是完結。如果判決書末尾上沒有寫上訴期間,這就是終審判決。
2019-10-23 4:26 pm
有的案子是二審定讞
有的案子是三審定讞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事訴訟法
第 376 條
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
院所為無罪、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
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之人得提起上訴: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
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
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之贓物罪。
依前項但書規定上訴,經第三審法院撤銷並發回原審法院判決者,不得上
訴於第三審法院。
2019-10-23 6:58 pm
一罪不能二控.......................................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52: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91023072917AA4qP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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