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先生是獨子,沒有兄弟姐妹,若先生比公婆早過世,我的孩子能繼承到公婆的遺產?(因先生很孝順把大部份薪水都給公婆了)謝謝~?

2019-10-15 11:43 am
更新1:

我的孩子需要跟公婆的兄弟姐妹平分?謝謝

更新2:

先生過世在先,公婆過世在後,我跟先生共有的小孩能夠繼承到公婆的遺產?還是要跟公婆的兄弟姐妹均分?

回答 (2)

2019-10-15 1:58 pm
愚見供參…

或許用情境題,能讓妳比較容易了解。

AB夫妻雙方各另有兄弟一人,AB婚後生有獨子甲一人,
甲與乙相戀婚後育有一子(あ)一女(い)。
惜甲後因故而死亡。日後當A死亡時,那些人為繼承人?

B為A的配偶,所以是當然繼承人。
あ、い二人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A的兄弟為第三順位繼承人。

在あい二人未拋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情形下,
因此A的兄弟並未取得繼承權,
所以是由B、あ、い三人共同均分A的遺產項目。

民法1144條:

第 1144 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1138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1/2。
三、與第1138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2/3。
四、無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此外,因為甲為AB的獨生子女,
因此該案例裡あい二人不是依民法1140條代位繼承的位置取得繼承權,
而是直接依民法1138條取得繼承權。
(兩者在應繼分計算為不同的情形)
2019-10-15 12:13 pm
妳的孩子不能繼承到公婆的遺產,妳先生的孩子才可以。

妳先生的孩子不需要跟公婆的兄弟姐妹分,只需要跟公婆分。

遺產繼承人分為血親跟配偶,血親是照順序來。

民法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 1139 條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第 1140 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
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2019-10-21 12:07 am
如果你的小孩是你先生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有血緣關係)的話,小孩可以代父親繼承祖父母的遺產。
法律上稱為"代位繼承"。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47: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91015034304AAUtJ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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