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4位子女,如果媽媽過世,沒有遺囑時,房子被其中一位偷辦理過戶時要如何處理後續問題?
回答 (8)
回答如下!
媽媽過世後其財產歸配偶與子女優先繼承,辦理繼承時須備有遺產分割協議,否則必須按繼承權比例共同繼承。
您所提狀況照道理不會發生!在沒有遺產分割協議的狀況下,地政事務所不可能會讓房產移轉繼承給特定一人!
如果您確實沒有簽屬遺產分割協議書..也沒有提供印鑑證明..也沒有辦理拋棄繼承...那這就有問題了!
建議先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向地政事務所查詢產權移轉過程..究竟是如何取得核准文件?又或者是偽造的!
或是蒙騙取得的..再作後續法律追訴的動作...供您參考
只有兩種方式,一種打官司,要搜集資料,一種4位子女約好,大家坐下來好好協調,打官司最傷感情,最好方式大家坐下來好好協調。必竟所有事情,狀況,情形,都不清楚,0906516998,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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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過世的繼承在法律上是有分順位 如果母親過世了 父親也不在的話 下個順位繼承者就其所有的子女 如果發現房子已經被過戶 就要先看一下過戶的時間點是在母親過世前還是過世後發生 如果是在過世後發生 在你們其他兄弟姊妹沒簽過任何放棄繼承的文件的狀況之下 是不太可能可以這樣偷偷過戶 因為他也沒有你們的身分正跟印鑑證明 所以照您說的狀況比較有可能是發生在母親過世之前 他就拿母親的房屋土地所有權狀跟印鑑去偷偷辦過戶 這各部分基本上就是找律師打官司 主張這個過戶是沒有效力的
你可以到法院提告,告她侵占,照理說應該四人平均分配才對。
被繼承者在二年前贈與的財產都可一起追溯,成為共同分配的遺產
你們辨除戶了嗎?如果是有一個人去辨繼承,房子應該是公同共有喔!
收錄日期: 2021-05-03 15: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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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91011134227AATQs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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