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們也知道,每種色光就是代表其光的特定波長,譬如紅色代表波長約為630-750nm之間的光,藍色代表波長約為440-470nm的光。
但問題就是在於,不管是紅色、綠色還是藍色,都是在光譜上波長從約400-800nm之間的光,所以三原色的光,其差別應該就只在於其波長的不一樣而已,為何能將此三種光定義為三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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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這樣講好了: 在光三原色的圖中,紅光與綠光可以構成黃光,但黃光是波長在565-590nm之間的光,為什麼紅光跟綠光可以構成黃光?難道其他的光辦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