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上班受傷,有請保險理賠,經理今天打電話來告訴我要分2次申請還是一次申請完,經理說因為我受傷不用休養很久,我想問分2次申請還是一次申請完這差在哪裡?謝謝?
編輯?
回答 (2)
同一個受傷部位, 意外醫療險限額一般約3-5萬
有人缺現金,就有醫療收據,就先申請.
後續再就醫,就再拿診斷證明,再申請
如果全部醫療好了,一次申請,當然行政作業,簡單些
1次申請,2次申請
看你自己方便性
台名保險經紀人公司
Teresa Liu 提供參考
8.6
可能是勞保職災申請的問題吧!!
只要你恢復上班,職災薪資補償就結束了。
用意在這裡吧!!
沒差,意思沒錯的話是只一次把它拿完,還是分兩次。
我覺得方便就一次,倒是你怎不問他……
可再請專家訴說,我不是專家哦!
收錄日期: 2021-04-11 22:56: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90805122113AAOEpg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